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纳税额征收的附加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

1、教育费附加的具体财务处理

教育附加费计提时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实际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需要注意的是,营改增已经全面完成,没有营业税。根据实际数据,

应交建筑税=(200001000010000)7%=280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20000-10000)3%=1200元。

借:税金及附加-4000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2800元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200

扩展数据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义务人。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征收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因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收取的教育费附加。但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教育费附加不予退还。

教育费附加应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列支,存入教育附加特别账户由同级教育部门在各级银行设立。因此,教育费附加应按照特殊资产进行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