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逃税罪金额量刑标准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逃税罪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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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逃税罪金额量刑标准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百六十以上的,处三年赔钱零赔棉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诬告玉石毁损其父公司,不缴或者少缴已经扣缴的税款、卷烟申请费和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两款行为多次实施而未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法律分析: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即明知应当纳税而故意逃避纳税。因疏忽大意而不纳税或者不纳税,不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为了逃避缴纳税款,客观上采取了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凭证,在帐簿上多报支出或者漏报、少报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措施。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数额巨大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两款行为多次实施而未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转移、隐匿财产,未缴纳应纳税款,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十万元以下罚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罪的客体是指偷税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税收征管秩序。
客观要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因素。
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报税一般是故意的,有时也有疏忽的可能。对于因疏忽大意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属于偷税漏税,依法补缴税款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偷税罪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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