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级会计注册的条件包括: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证,台湾省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五年。
2、获得学士我获得了博士学位,在会计部门工作了四年。
3、双学士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获得硕士我获得了博士学位,并在会计部门工作了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类中级、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前。
三、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
(1)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刑事处罚,自受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二)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逾5年。
(3)上一年度因作弊被停学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期限届满前,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第六条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