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方法是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专门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审核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财产检查和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这些相辅相成,构成了系统的会计方法体系。

会计方法是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专门方法。

主要核算方法:

一、设置账户;

二、复式记账;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四、注册会计账簿;

五、成本计算;

六、物业检查;

七、编制会计报表;

八、会计数据的分析与利用。

上述几种特殊的会计方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的会计方法体系。

会计核算主要包括:

货币和证券的收付;

财产的发送、接收、增加、减少和使用;

债权人的发生和清偿的权利和债务;

资本和资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和成本的计算;

财务结果的计算和处理;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会计的基本职能及其相互关系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和会计监督这两项基本职能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会计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保障。没有会计监督,很难保证会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法人)不等同。法人可以是会计主体,但不同的会计主体必须是法人。比如自然人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类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视同业主或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债务。

但在会计上必须将其视为会计主体;为了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所有者和其他实体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企业集团是由若干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

每个企业既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又是法人主体。但是,为了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还应当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是会计主体,但通常不是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