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转学是在高中进行的。首先你要选择你想转的学校,和这个学校取得联系和沟通,得到对方接受。需要户口簿;转学证明(区、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中考档案(须有县市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名);高中生档案;考试合格证书到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一)当年户籍跨招生地区,且实际居住地迁移,确需迁移的(凭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二)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地区迁移,确需迁移的(凭家庭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房产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在国外工作、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且是外省市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地居住(有家庭户口簿,父母出国证明,工作证明,军官证,军官证等。);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教师)的子女,可允许随监护人转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仅限于同一省辖市,且必须符合相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的学生,一年级学生只能转到中等职业学校,只能转到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要补上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所缺的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其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线,并补上相应的所缺课程。

第十五条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一)同一招生区域内学校之间的转学行为;

(2)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如果转校地没有民办学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三)省省内低星级学校高星级学校(转入无相应学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本招生地区初中毕业生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通过其他方式转入学校;

(5)外省初中毕业,被外省非重点高中录取后,转入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本招生区域无二星级及以下的除外);

(6)休学期间。

初三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申请转学。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及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后再向转出学校及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后移交学籍档案,办理转学手续。跨省或跨省转学需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意。

根据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学生要自己联系转学。如有困难,当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