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作为学生会的监察部门,监察范围暂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团委所辖部门。监督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随时随地对任何部门或任何成员进行监督和询问。其职责是记录、监督和反映其日常工作,督促学生会和团委成员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督促学生会和团委保持高度的纪律性和组织性。

其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总结检查结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2、负责评估所有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会干部。

3、对学生干部的个人思想素质、履职情况、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于1月1日做出总结,发布在帖子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4、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忽视学生干部工作制度的学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

5、受理和处理广大学生对不称职学生干部和违纪学生干部的举报,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6、监督检查各部门学生干部,使其规范日常行为,提高综合素质。

7、配合学生会秘书处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