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损益金额进行的调整。如发生以前年度少计费用或多计收入的情况,应调整减少本年利润总额;过去少收收入或多收费用时,应调整增加本年利润总额。

对于2014年的差额,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可以直接取消汇算清缴,修改凭证。

调整后仍有亏损的,不做调整,管理费无需冲减。

上年会计分录损益调整: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信息: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企业调整以前年度增加利润或减少亏损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上年利润或增加上年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

(2)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和其他科目;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应记入对方会计分录。

(3)经过上述调整后,本科目的余额应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这个账户是贷方余额,借记这个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对借方余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