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填写录入的报关单编号,用于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申报后未被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证的编号规则由申请人自行确定。预录入报关单和EDI报关单的预录入号由受理申报的海关确定,计算机自动打印。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和计量单位。

此栏分为三行填写和打印。

具体报告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写。第一个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打印在该列的第一行。

2、海关列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在本栏第二行填报并打印商品的第二计量单位和数量。如果没有第二个度量单位,则该列中的第二行为空白。

3、当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也应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第三行)栏下填写并打印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当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第3行为空白。

对于已登记的商品如加工品,其交易计量单位必须与登记中同一商品编号下的商品计量单位一致。如果它们不同,则必须在报告前进行修订或转换以保持一致。

30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地(地区)

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出口货物生产、开采或者加工的国家(地区)。

目的地国家(地区)是指已知出口货物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

本栏应根据海关指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写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特殊情况下加工贸易报关单的填写要求如下:

1、对于随料结转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应填写中国& gt;(代码142 ),进口报关单应填写原料的生产国。

2、 中国& gt;(代码142 深加工结转货物应在《进出口报关单》中填写。

3、:物料复运出境货物,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产品因故退运中国的,填写中国& gt;(代码142 ),并在重新发货时填写实际最终目的地国家。

单价从30: 010到31004

本栏应填写同一项目号下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单价。

如无实际成交价格,在本栏填写货物价值。

30九、总价

本栏应填写同一项目号下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总价。

如无实际成交价格,在本栏填写货物价值。

四十、货币系统

指进口(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应根据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填写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果《货币代码表》没有实际交易币种,需要换算后填写。

40一、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殊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根据海关出具的《征免税证明》或相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的每一项商品,在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按照《登记手册》中的免税规定填写。

40二、收税

此栏供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减免情况进行注释。

40三、接待员

此栏用于预录入和EDI申报单,打印名称

指填写报关单的日期。预申报单和EDI申报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该栏有6位数字,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数字。

40七、海关检查单备注栏

本栏是指海关内部作业签注的一般栏目,由海关关员在入境前报关单上手工填写。

发布栏应填写海关对已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