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安全生产法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第18、13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发布,第81号、第47号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市[2015]22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发布,第52号、第48号、第81号修订)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发布,第78号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18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第79号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发布,第73号修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79、89号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第18、76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发布,第79号修订)

7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6号发布,第638号修订)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发布,第63、80号修订)

8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由第2001/2000号法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第638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发布,第79号修订)

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第591号和第645号修订)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发布)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第638号和第653号修订)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发布)

11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第653号修订)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1、知情权;2、建议权;3、批评权;4、:起诉权、控告权;5、拒绝权;6、紧急避险权;7、依法向本单位要求赔偿的权利;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义务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服从管理的义务;3、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5、报告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一、.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五条国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投资者予以保证,并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