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付款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福利;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与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应付款主要包括:
1.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津贴、物价补贴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按照小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如员工疾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假、休学等。也属于员工的范畴工资之和应计入工资总额。
2.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如职工伙食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
3.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现在叫五费。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项费用一般由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向相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以商业保险形式向职工提供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应属于社会保险范围。
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基准(企业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一定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数额,用于企业开展工会活动、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职工的文化生活和业务素质。
6.非货币福利
非货币性福利主要包括企业向员工发放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作为福利,企业向员工免费提供使用自己的资产(如企业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汽车、房屋),企业向员工免费提供商品或类似的医疗保健服务。
7.其他雇员的报酬
其他职工薪酬是指上述职工薪酬、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给予的补贴、企业因社会人员离职、改制分流富余职工给予职工的补贴等。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本次讲座暂时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