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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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只能在伤者康复后进行评定。无论哪种委托,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齐全、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受理。材料越充分、越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等级。
二、交通事故伤残要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法如下1、可以鉴定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鉴定是计算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只有在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结论后,才能准确计算出赔偿金。
损伤程度由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等级为10至1级。
被认定的伤残等级直接影响被害人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2、后续治疗费用可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对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被害人的治疗费,可以在等级鉴定时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一般有三种:诊断书、鉴定结论或后续治疗发生的实际费用。
因此,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以在实际发生之前申请一次性赔偿;3、可以识别护理级别。
一般要鉴定护理水平。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伤残等级出来后确定需要他人协助生活。
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用的多少,出院后的护理费用一般按护理级别计算。
护理分为四级,分别是一、二、三、。和伤残等级一样,等级数越低,赔偿金额越高;4、可以识别丢失的时间。
这里的误工费仅指被害人,不包括被害人的近亲属。
需要认定误工费,即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恢复?一般对于无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到伤残日期的前一天。
实践中,无伤残等级的受害人误工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医院没有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误工费进行鉴定。
损失时间的多少直接受损失时间鉴定结果的影响;5、劳动能力可以鉴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不高,但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较大的,可以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赔偿。
因此,如果被害人认为自己的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相适应,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且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当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