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u003e实施方案》第12条关于公务员级别的对应关系领导职务,县处级干部属于18到12级。

(1)全国全日制:一流;

(二)全国人大代表: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岗位: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局级岗位:13级至8级;

(六)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级专职岗位: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级专职岗位:22级至16级;

(十)乡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县级有:县委书记(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区)县领导、(区)县人民市人大代表、(区)县CPPCC主席,以及市属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各部委司局主要干部(如农业部种植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省级市局、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Xi副局长蓝田县卫生局、副县长)。副省级市厅局和区县局首席干部(如xx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XX区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