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参加实习;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以及在部队服役的退役士兵;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并在直属机关所在市(地)工作过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验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有在各级党政机关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工作的经历。(无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有在军队团级或相当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有军队现役退役士兵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为那些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和苏北计划自注册之日起计算。首次受聘于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名之日起计算。
对于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对首次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其登记灵活就业并被批准确认之时起计算。
(3)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职位规定的基本工作年限的,也可以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