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是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为了领导和管理国家的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
055-79000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国家强制力。也就是说,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人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人民中国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规章。人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不及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