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劳动仲裁多少钱?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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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多少钱?
一、劳动仲裁多少钱?
劳动仲裁费用多少,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3人以下每件人民币;4至9人,每人元;一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1)无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0元。(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照以下标准累计收费:1。争议金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案件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取;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部分按2%收取;4.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投诉人请求的金额为准;如果请求金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缴纳的,按退股处理。案件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委员会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预交金额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根据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确定。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缴纳仲裁处理费和受理费,并承担下列费用: (一)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有困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异地调查取证,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办案人员的差旅费;(二)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和仲裁文书的实际费用;(三)当事人申请第三方鉴定、检验、翻译和公告的费用;(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补贴等费用。前款规定的费用,第(一)项、第(四)项中的食宿费、误工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中的交通费按照实际支付的数额收取,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预付。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确定。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裁决。撤诉的,仲裁费由申诉人承担,减半收取。职工一方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仲裁费: (一)追索工伤医疗、无固定收入的伤残人员;(2)符合当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三)按照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四)劳动仲裁机构认为确有困难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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