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我国,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一般是子女目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年满3周岁,进入小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