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前没有采取过的通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根据(警察法)

第九条

从被讯问人被带到公安机关时起,拘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保存讯问笔录。经批准继续质证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不批准继续讯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讯问人。继续讯问后,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讯问人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如果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上述决定,应立即释放被讯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