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目前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31条规定。最新修正案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第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以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其中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20年8月20日至贷款偿还日的利息,适用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民间借贷无效情形

1.向金融机构借入信贷资金并高息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以营利为目的借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或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民间借贷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和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利息的支付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确利息支付方式,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视为无利息。

综上所述,双方私下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种类、金额、用途、币种、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以上是125 Life.com整理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125生活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三](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