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协议合同
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防止纠纷,或建立法律关系,实现某种共同利益和愿望,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实际意义的文件。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二、如何判定要约和承诺
根据《民法》第472条,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具体内容;
(2)要约人通过表明他已接受要约而受意思表示的约束。
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带着某种期待对另一个人说的话,一般都能实现。
承诺是受要约人以特定方式同意要约内容的一种意思表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通常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生效时间,是指如果有回复时限,规定的时限为生效时间;如果对要约的答复没有期限,通常认为一个合理的时间(如函电往来和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和其他方式作出的承诺,它仍然属于一般合同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时作出的承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期限内受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为准备订立合同而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了承诺,也不能使合同成立。一般来说,撤回邀请的邀请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与相对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他人邀请其订立合同,其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一种协议,但协议不一定是合同。只有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才属于合同。以上是125生活网边肖为您带来的关于什么是协议和合同的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125生活网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