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北京拟提高租房补贴标准)

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家庭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申请条件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在本市居住的;

申请条件为家庭33570元,家庭476万元。

二是调整市场租金补贴标准。

(1)市场租金补贴标准根据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水平确定,兼顾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

(二)取得市场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并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租金补贴标准的,按照租金补贴标准确定租金补贴,超出部分自行承担;租金补贴低于标准的,按照租赁房屋的租赁金额确定租金补贴。

(3)加大对三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市场租房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市场租金补贴标准低于第一级的家庭可申请人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用于增加市场租金补贴:

1.重度残疾的家庭成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3.家庭成员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子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州政府进行初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核,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级市场租金补贴标准。

(4)鼓励核心区家庭到中心城区以外租房。对符合本市规定承租的东城区、西城区和城六区以外的住房,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提高两个市场的租金补贴标准,提高的租金补贴标准不得超过第一个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