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式水价,电价与气价(阶梯式水价)

阶梯理论水价就是用水量信息越多,水价越贵。比如有的城市把生活用水价格定在两个临界点,形成三个收费标准:15吨以下0.6元/吨水,15吨到20吨之间1.4元/吨水,20吨以上2.1元/吨水。缺水的城市可以实行高等级累进加价制度。

早在2002年,中国国务院,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国城市供水价格不断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级以上城市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2005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

2014年1月3日,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城市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为了配合“一国两制”的实施阶梯水价系统中的阶梯水价表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已经投放市场。

居民阶梯水价分三级执行。

新的综合水价实施后,居民水价将实行阶梯式。居民阶梯水价实行三级制,按1: 1.5: 2的比例计算,四口之家按平均户定价。三个等级分别是:月用水量15吨以下,15至22吨,22吨以上;五口以上的家庭,按人均用水量计算价格。三个层次分别是:人均用水量小于4吨、4-5吨、大于5吨;常住人口超过5人的居民、宿舍和出租屋,应向市自来水公司下属营业网点申报。

阶梯水价=一级水价、一级水基、二级水基、三级水价、三级水基。

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用水计划经济指标的制定、调整和确定,按《长沙市用水计划技术指标数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累进加价的具体价格构成如下:超过计划目标20%的,按现行纯净水价格的0.5倍收取;超过20%-40%的,按现行纯净水价格的1.5倍收取;超过40%的,按现行纯净水价格的1.5倍收取。

低收入家庭的免费用水增加到每月6吨。

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调价会对低收入家庭造成较大影响。供水价格调整后,低收入家庭水费减免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即原低收入家庭每户每月免收4立方米至6立方米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低收入用户每户每月减少用水量15.48元。

低保户可凭低保金原件、身份证、水费通知单或任何一张每月水费发票(社区或集体户可持发票复印件)到长沙市自来水公司各网点前台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