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泗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以“3+3”模式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有效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标准与水平。目前,全县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创建率达54.8%。
【任务措施】
(一)“民主法治+村民自治”凝聚合力。一是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由司法局牵头,律师团队配合,在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问询”活动,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零距离”法律服务。二是激励司法队伍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利用司法团队自身特长,采取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模式,主动参与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订和修订、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出现法律问题的事项进行指导,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防范法律风险,让乡村经济发展有法可依。三是创新监督治理模式。推动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村级“三务”公开事项列入监督内容,加强村民法治监督;探索形成“小村监事会”“小板凳说事日”“居民楼栋长”等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提高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主动参与度,调动全体村民的积极性,共建共享美丽成果。
(二)“线上宣传+线下打造”双管齐下。一是搭建法治宣传新媒体平台。通过“法润民生”微信工作群、“泗阳司法行政在线”双微打造线上法治宣传推广阵地,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开通“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律师咨询”等线上服务,加强与村民互动解答,让法务服务近在掌中。二是开展线下法治宣传。依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有效资源,以“法治大讲堂”“法律六进”“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站”等线下平台载体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完善“面对面”服务子菜单,主动为村民答疑解惑。三是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主题文化公园、宪法馆、青少年普法专区等法治宣传特色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让广大群众获得最便捷、直观的学法载体,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2020年上半年16个主题法治文化阵地落地建成。
(三)“专业普法+公益宣传”优化力量。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全县894个网格,每个网格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培养以村居(社区)干部、专职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吸纳一批由青少年、妇女、乡贤、兼职调解员等民间力量组成的具有法律素养热心公益的“普法志愿者”,增强乡村普法队伍力量。二是优化村(居)法律顾问专业普法骨干队伍。通过“法治大讲堂”定期举办法治培训班,重点关注基层依法治理内容学习与实践,积极提高法治宣传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提高普法骨干参与基层民主法治的水平与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制宣传队伍。三是深层次推进个性化普法工作。针对青少年群体,携手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道路安全法进校园”等专题普法活动50场次;针对农村务工人员群体,开展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法治宣传、“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特点和效果】
一是给乡村自治注入“强心剂”。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小村监事会”“小村说事日”“小板凳议事”等村民议事制度品牌,保障了村民自治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其中“小村监事会”“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获第四届全国基层党建最佳案例奖。
二是在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村居干部牢固树立“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需我办、民求我应”的“以民为本”思想,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干群关系得到了极大改善,基层很多矛盾化解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律师进村后,以“接地气”的方式进行普法,纠正了民事纠纷、赡养义务、婚丧嫁娶(礼金)、土地纠纷等传统法律认识“误区”,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达98%。
三是为乡村振兴添加了“助推器”。县司法局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借力发力,主动与组织、宣传、农办、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全面实行“四个纳入”(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文明村考评),运用“他项”补助解决“软肋”,克服了资金短缺、基层参与不主动等“瓶颈”问题,呈现出村民齐心协力、村容村貌明显改观,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