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长办发〔2016〕34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长法治办发〔2017〕1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从2018年起,在全市推行“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

长沙市推行“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模式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任务措施】

一是全面构建以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推进模式。统一确定年度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常规项目。各区县(市)、市直“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系统)的年度中心工作安排,参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自主申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重点特色项目。

二是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指导监督。搭建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库,建立项目“分类设置、数据共享、部门联动、集中管理”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听取各项目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重点指导;采取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考察走访和交流学习;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微信群,密切沟通交流。

三是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根据各责任单位对照本地、本单位(系统)制定的“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具体工作方案,结合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各责任单位分管法规(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成立考评组,开展项目交叉互动式检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述法评议制度,组织召开年度述法评议会,明确责任单位开展年度述法和项目评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司法行政部门结合项目日常管理和年底考核情况,集中进行项目验收。

四是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项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推广。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集中组织对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工作经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单位风采、项目成效和工作实绩。将最具影响力、广泛参与度、重要创新点和持续实效性的特色项目,提炼为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经典案例,以指导工作的继续深化。

【特点和效果】

(一)特点

1、普法更加精准。通过精心规划、精准普法、精细管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项目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2、普法更加全面。通过项目化方式,将普法工作渗透到执法各领域、多环节和全过程,全面提升项目化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辐射面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3、普法更加夯实。推动项目多出务实成果、多出管用经验、多出可学典型,注重项目化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把握各方资源,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普法力量整合、部门齐抓共管、法治成果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工作成效

1、积极探索“三创一建立”普法新模式 ,将22个常规项目和63个特色项目纳入市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对从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评价考核到成果转化进行全流程管理。通过开展“一事一提醒”、“一季度一观摩”、“一年一评议”等举措,有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2、积极做好法治新媒体建设工作,依托微信平台,精心策划“十佳法治文化精品”评选,挖掘出“长沙警事”新媒体普法矩阵、“两个轮子来普法”浏阳市法律服务骑行队、宁乡新媒体普法联盟等十大优秀项目,投票达300万余人次,点击量达500余万人次。

3、联合市政法频道打造《法润长沙》电视专题栏目,制定动态管理办法跟进节目运行,以“每集一主题”突出普法主体责任、取材法治实践、传播法治正能量、展示执法新形象,吸引了全市多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制作,成为法治长沙的示范“窗口”。

4、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五个一批”工作法 ,将法治文化融入城市建设,构筑了长沙县法治公园群、望城光明蝶谷法治园、岳麓区区校共建法治文化宣传创意示范基地、雨花区红旗文化广场等一批城市示范法治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