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滕州市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滕州市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对民法典学习宣传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发动各种学习宣传活动,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内容。大力推动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滕州特色的“民法公园”“民法广场”“民法长廊”,将《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做实做细,推动滕州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民法典法治文化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监督、指导作用。积极宣传《民法典》,打造普法宣传教育新品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突出普法宣传重点,切实发挥普法宣传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重点宣传内容】

(一)出台学习宣传《民法典》相关文件,提高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召开全市民法典宣传暨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现场观摩会的预备通知》《关于转发枣庄市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民法典》宣传工作,提高《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高潮。

(二)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头雁效应”。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民法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形成“头雁效应”。目前,全市各级共开展党委(党组)会、党政联席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民法典集体学习120余次。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市司法局将《民法典》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组织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局属各单位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十进”活动。目前,全市已设置《民法典》宣传站点380余个,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230余场,发放《民法典》宣传读本、手册、挂图等宣传资料20余万册,真正打通《民法典》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个公民走近、了解、运用《民法典》。

(四)实施精准普法,切实增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效。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分类梳理出普法重点菜单,结合典型案例,制作相关普法宣传课件,开展以案说“典”,进行精准普法,进一步提升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内容,组织《民法典》宣讲团开展针对青少年、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流动人口、妇女等不同群体的专题宣传活动,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民法典》宣讲团已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活动50余次。

(五)拓展阵地载体,推动《民法典》宣传“全方位”渗透。在全市建设21个主题广场、1个主题公园,以图文并茂、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民法典热点知识,让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全市实现了“一镇(街)一品”、各具特色的“民法广场(公园)”全覆盖。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将《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常态化,确保《民法典》“让民知、使民用、护民利”。中国普法网、山东法制网、大众日报、枣庄日报等各级媒体纷纷报道了滕州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级索司法所开展的“开学法治课,护航人生路”法治讲座暨民法典宣传活动更是被人民网和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强势助力民法典普及宣传。

【活动特点和效果】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以推进阵地、平台、载体创新为抓手,深化活动成果。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民学法用法需求,因地制宜构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相融合的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宣传覆盖面。因势利导通过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点对点”宣传平台,不断提升宣传针对性。激发不同社会群体学法热情,分类施策打造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图片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活动实效性。

充分利用《民法典》主题宣传的契机,各级各部门采取悬挂标语、法治讲座、赶法治大集、送法入村入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在线普法等形式,积极投入到《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中去。宣传活动既有传统宣传模式“沉浸式”的耳濡目染,也有新媒体模式“快餐式”的快捷方便。通过线上线下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营造出了浓厚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