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沂源县“小喇叭”唱响“大法治”

山东省沂源县地处山区,是典型的农业人口大县,农村人口多,乡村地域广,贫困程度深,基层痛点难点问题凸显;而普法人员不足,无法做到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到户到人。如何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农村普法平台,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解决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对沂源县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此,沂源县司法局主动顺应群众期盼,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村村响平台。在县司法局搭建服务器,建立集录制、编辑、播控于一体的播音室,负责全县642个村(社区)的节目录播;在全县12个镇办分别建立播音室,负责各镇办自办节目的录播;在每个村(社区)安装独立的终端功放设备和“互联网+”大喇叭共计1200余个,采取录音播报、实时播报等方式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惠民信息直接播送到村(社区),让基层群众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忙碌中,茶余饭后休闲时都能够收听、学习与自己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信息,从而实现法治宣传覆盖到点、宣传到户,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实现乡村振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重点宣传内容】

(一)领导重视,多方配合,保障“村村响”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沂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司法局总牵头,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平台、普法编播室、播音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确保“村村响”工程长期良性发展

为加强“村村响”工程的规范管理,先后印发了《沂源县法治宣传村村响工程规范化管理意见》《沂源县法治宣传村村响考核办法》《沂源县法治宣传村村响优质稿件评选办法》等文件。各镇(街道)制定《广播室管理办法》《广播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播音员岗位职责》《值班员岗位职责》《广播室终端系统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推动村村响工程创业绩、创特色,使“村村响”工程有序推进、日臻完善。

(三)精心制作,提高播放质量,提升“村村响”工程群众美誉度

各镇(街道)本着“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方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这一主题,精心编排制作广播节目内容,开设普法宣传、惠民政策、科技信息、健康知识、农业气象、服务指南等栏目,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播出时间。同时,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将法治建设与文化振兴乡村建设相结合,借助村村响广播系统,大力宣传在农村经济建设、道德风尚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不定期举办镇(街道)村村响播音员培训班,邀请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及后期制作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节目录制和后期编辑制作能力水平。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主动顺应群众期盼。坚持把群众需求作为每期广播的核心内容,进行精心录制编辑。在栏目设置上,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辟了“新法速递”、“实用法律摘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平安村居创建”、法治小故事、“法治知识我来学”等板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农村群众传播法律法规知识,让老百姓耳边时刻响着法律法规,心中时刻装着法律法规,使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现在,“互联网+”法治宣传村村响工程已经成为农村群众学法用法的新平台。

二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2017年,沂源县积极推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全县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互联网+”法治宣传村村响平台的建立,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通过征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广播节目,利用“村村响”把沂源县各级各部门的普法宣传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把宣传力度汇集起来,丰富了节目内容,放大了宣传效果,群众十分认可。同时,通过播放各部门单位的宣传广播,让群众更加了解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能,群众遇到困难能第一时间寻找解决的单位,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实现“点单式”普法。“村村响”大喇叭按照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不同地域确定固定时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进行宣传。宣传内容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特点,穿插播放防火防盗、家庭安全、健康保健等小常识,既生动形象地宣传了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知识,又为群众的日常生活、财产安全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警示,受到居民欢迎。

如今,“村村响”大喇叭俨然已成为沂源县传播党的惠民政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课堂”和平安建设、社会维稳的“传播站”。大喇叭普及了知识,凝聚了人心,净化了民风,引领着社会新风尚,为实现乡村振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