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提高农村普法实效,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孙吴县继续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从 4月初开始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领导带普法工作人员深入全县11个乡镇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送去农村普法宣传书籍及用品。针对农村普法工作薄弱环节,新编印“法在农村”小读本5000册、《孙吴县人民调解案例选编》1000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合同制作样本和借条、欠条、收条民间借贷中常用字据凭证范本小手册5000份。以上农村普法宣传用书、手册还有宪法书籍2000册、各种普法宣传用品3000份在此次活动中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各村屯。对全县11个乡镇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按照县级普法工作标准对各乡镇普法工作逐项进行讲解、解答。就法治文化氛围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等乡村法治建设方面,与乡镇普法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孙吴县组织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1.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转让:是指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例对转包方负责,其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借条、欠条、收条,是民间借贷中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名称、借款人、出借人、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保证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名称、欠款人、被欠款人,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收条: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交付事实的凭证。收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名称、交付人、时间、事由、交付款项、交付产生的结果(--般要指明消灭哪张借条或欠条或其他给付义务的效力)、接受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用来证明借款行为的凭证;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收条的用处是用来消灭在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我们为了赎回欠条和借条,在给付债权人货款的同时会要求债权人给我们打一个收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3.担保责任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实际上要与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从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例中选取合同、家庭、邻里、土地、信访、赔偿、道路交通等不同类型的纠纷40篇编印《孙吴县人民调解案例选编》,通过以案释法的宣传形式达到学习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5.为更好的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针对我县农村普法的薄弱环节,编印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的《法在农村》读本,用图文并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小人书”形式,把涉及农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印制成册。让农民朋友在日后生产生活中加以参照,避免纠纷,减少损失。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活动的特点是:

一是活动针对性强。此次活动针对乡镇普法工作人员及农村人口。活动一开始便得到乡镇普法工作人员的认可,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在2020年年初就开始筹备活动,对“法治进乡村”活动的宣传内容、活动重点和组织形式进行部署。县司法局抽调法律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共14人联合编印《孙吴县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法在农村》读本;与县委政法委、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联合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合同等样本,历时1个月集中完成编制。同时制作了《宪法》口袋书和农村法治宣传用品(围裙、纸抽、果皮刀)等。

二是活动形式多样性。此次活动在形式上也较为丰富,一是为乡镇村屯赠送发放法治书籍和法治宣传用品。二是给各乡镇普法工作人员讲解法治书籍、手册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和一些合同样本的使用方法。三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对全县11个乡镇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按照县级普法工作标准对各乡镇普法工作逐项进行讲解、解答,帮助各乡镇查找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就普法资料档案、法治文化氛围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乡村法治建设方面,与乡镇普法工作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乡镇“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导建议。

三是活动有力推进了乡村法治建设。“法治进乡村”是检验全县“七五”普法推进的一项标志性任务。此次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形成联动,发挥了地方是服务主体的作用,满足了农村人口的法律需求,把法治进乡村活动做的有声有色有内容,为乡镇普法工作人员、农村人口提供了形式多样、实用实效的法律服务。使我县的农村普法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提升了普法服务乡村工作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