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反腐几工作的法治化程度,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共江门市新会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7月16-21日,在全区12个镇(街、区)开展监察法基层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点流动宣传、海报固定宣传、送法入户宣传三种宣传模式实现全区12个镇(街、区)226个村(居)监察法宣传全覆盖。
活动期间,由区纪委监委和镇(街、区)纪(工)委组成的宣传组耐心向基层干部群众讲解向群众宣传讲解监察法的立法目的、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监察对象范围等重要内容。宣传过程中还设置了知识问答小游戏与群众互动,加深群众对监察法的理解和认识,印制了1500份宣传海报、2000份宣传单张和购买了6000本监察法供各镇(街、区)机关、村委会、居委会和自然村进行张贴宣传和开展更深入学习研究,针对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该区纪委监委还指派纪检监察干部上门“家访”,分别送法进家庭、进国企、进校园、进医院......耐心向监察对象解释监察法的实施对今后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义意,引导监察对象提高思想认识,学深悟透监察法,自觉做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
【重点宣传内容】
1.全国人大第几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答: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什么机关?
答:专责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2018年3月20日
4.监察机关可以对那些人进行监察?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就对监察对象的范围作了详细的说明。其中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了监察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国家制定监察法的主要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就已经开宗明义说明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6.监察机关有哪些权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了监察委员会权限和调查手段,在第四章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由监察机关决定和实施。技术调查、限制出境、通缉等措施,由监察委员会审批、交由公安机关等其他机关实施。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根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全覆盖。监察法颁布实施的前期,区纪委监委已通过发放学习资料,上门进行学习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在电台开设普法专题节目等向机关和城区的公职人员实施了广泛宣传。我区农村地域辽阔,全区共有193条行政村和32个居民委员会,农村“两委”干部1600多人。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说法意识,区纪委监委开展监察法基层宣传周活动,针对全区12个镇(街、区)的所有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充分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通过流动宣传、海报宣传、入户宣传三种形式,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让监察法有关知识渗透到农村各个阶层。
二是受众面广。宣传活动开展期间,共派发2000份监察法宣传单张、3000份信访举报宣传单张和6000本监察法,接受1000多名干部群众的咨询,12个镇(街、区)的主干道和各自然村、村委会、居委会都张贴了海报进行宣传。各镇(街、区)纪(工)委自觉担起宣传责任,通过邀请专家领导进行监察法宣讲、定向入户宣传、进企送法宣传、利用自办媒体宣传等持续扩大受众面和覆盖面。
三是成效显著。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纪意识明显增强。除了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活动后期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的干部群众明显增多,监察对象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阳光透明,“三资”管理规范化发展,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