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湖南省永兴县司法局、共青团永兴县委 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活动

为丰富扫黑除恶宣传形式,增强中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体系,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的发生,永兴县司法局联合共青团永兴县委、永兴县树德中学共同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首先组织同学们观看了预防校园暴力微电影《青春的悸动》,团县委书记豆媛媛开展了专题讲话,树德中学学生代表宣读“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倡议书,县司法局法宣股股长黄艳进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课,咨询互动环节由湖南金鸥律师事务所李世雄律师为同学们答疑解惑,最后参与活动的全体人员在主题横幅上集体签名。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6幅,发放“普法作业本”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重点宣传内容】

(一)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包含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及多数人实施的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主要表现是身强力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是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折磨。

(二)校园欺凌者有哪些类型?

1、典型欺凌者: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比较以自我为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且得到部分同学的认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称呼学校“大姐大”、“大哥大”、“太妹”。

2、被动欺凌者:就是所谓的“小弟、小妹”,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以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有些则是见欺凌过自己的而帮助欺凌者反击。

3、被欺凌者通常性格内向、害羞、怕事,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很少有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缺乏与同学相处的技巧,容易引起同学的不满及反感,有的存在身体障碍、智力障碍、沉默表达能力不佳。

(三)什么样的行为是校园欺凌?

1、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通常表现为欺凌者在校园内外以暴力殴打、抢夺低年级同学财物,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抢夺罪或敲诈勒索罪。

2、当众嘲笑、辱骂、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以及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情节严重的话可以涉嫌侮辱、诽谤罪等。

3、在网络上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信息导致隐私曝光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此种欺凌行为是容易察觉的形式,欺凌者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有民事侵权、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刑事犯罪等,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性?

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严重导致自残、自杀。学校是培养人才,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地方,不应该成为欺凌者作威作福的地方,学校也就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教育学生的规章制度,对于有欺凌同学行为的学生,且屡教不改的,情节恶劣的可根据被欺凌学生家长的请求,由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学校老师的意见给予批准,把校霸送到少管所进行强制教育管教。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了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而且欺凌者通常也会由于欺凌行为涉嫌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犯罪涉及的罪名比较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针对其它行为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及聚众斗殴罪、绑架罪等。已满十四周岁是可以对《刑法》所规定的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实施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公安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拘留等。

(五)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遇见了怎么处理?

首先,学生自己要敢于依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不要去激怒对方,必要时向路边同学、老师呼救求助。

其次,不要跟随陌生人和有危险的同学到阴暗的角落,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再次,要注意文明结交朋友,不要和社会关系复杂的人拉帮结派,不要随意和社会青年结交朋友,上学和放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遇到校园欺凌后,要第一时间勇敢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

同时,学校也要建立健全相关预防校园欺凌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及时介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教育,保护隐私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宣传方式到位,得到了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根据学校多发校园欺凌的现状,通过观看微电影、宣读倡议书、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讲座的形式,宣讲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解决同学们最关心的问题。在问答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现场提问,律师现场解答,使他们对有关校园欺凌的疑问和难题找到了答案。活动受到了同学们的一直好评,也得到了广大老师和家长们的认可。

二是宣传内容扎实,有力营造了尊法守法用法氛围。通过参与活动,同学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校园欺凌危害性的了解,深入宣传解释了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文,对校园欺凌行为可涉及的罪名及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弘扬了尊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强化了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同学们文明、健康的交友,积极、快乐的学习,共同创建平安校园。

三是宣传形式多样,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实践。此次活动注重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市县两级电视台报道、市级主流媒体宣传的形式,让活动被不同层面、不同类别的人们知晓,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通过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推送有关信息,产生了普法宣传的集群效应,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