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9年1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培训期间,为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提升税务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特聘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制订的专家进行授课。从三项制度推行的背景、意义、政策依据和工作分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

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议

通过培训,全体税务人员对三项制度有了全面了解,对“三项制度”推行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工作流程、分工、方法有了更透彻的掌握,培训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重点宣传内容】

1、什么是三项制度

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统称。

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是指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的活动。

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税务机关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活动。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税务稽查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属于法制审核。

2、推行三项制度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执法行为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让每一起重大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能够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行政相对人、执法人员和税务机关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执法人员而言,有利于保障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有利于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质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3、在哪些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

答:主要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

4、推行三项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答: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工作要求。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三项制度试点,税务总局是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5、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实施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税务系统三项制度以方案、实施办法、工作指引、模板范本等不断深入、层层细化的方式规范三项制度运行,形成“1+3+N”的制度实施体系。其中,“1”即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4个部分,明确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链,是推行工作的总遵循;“3”即“三项制度”各自的实施办法、清单,是对实施方案的细化和实化;“N”即工作指引、各类模板、范本、规范、问答等,是对实施办法的补充细化,便于基层税务干部更好地理解、应用和执行。

6、为什么说三项制度是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抓手?

答:一方面,三项制度抓住行政执法最关键的三个环节,从源头、过程、结果上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在执法活动的事前,通过向社会公示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可以监督执法活动依法实施“不走样”;在执法过程中,通过事中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可以强化执法过程的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通过法制审核把关,守住合法底线,促进执法公正;在执法活动的事后,对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可以有力促进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三项制度是一套“组合拳”,组合在一起发力,能够发挥“1+1>2”的集成效应。另一方面,三项制度对相关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加强和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执法案例指导、执法裁量基准、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执法投诉举报以及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带动形成统筹税务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7、三项制度实施体系应当如何执行落实?

答: 在“1+3+N”的制度体系中, “1”和“3”是必须按照要求落实执行的,其余“N”的部分数量最大,是供各地参考的。具体来说, 实施办法是具体执行三项制度的遵循,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中的规定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清单是开展三项制度的基本事项,凡清单中列明的执法事项,应当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实施; 指引及其余“N”的部分是三项制度具体操作的引导或说明。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深入剖析了“三项制度”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中对推行三项制度作出了统一部署,税务机关作为重要执法机关应当积极贯彻落实。通过此次培训,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工作要求传达到位,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针对性强。联系当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策,精心准备课件,通过培训的形式,清晰明了地一一展开讲解。通过培训,全体税务人员对三项制度有了全面了解,对“三项制度”推行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工作流程、分工、方法有了更透彻的掌握,培训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有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参训人员一致表示,要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深化依法治税实践。

三是培训覆盖面广。本次培训旨在强化全体税务干部对“三项制度”的理解,凝聚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合力。在人员安排上,莱山区税务局分三批次分别于9月23日、10月28日、11月18日,在烟台税务培训中心开展了“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确保所有干部都能学习到位;在授课内容上,特聘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制订的专家进行授课,从三项制度推行的背景、意义、政策依据和工作分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