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平谷区司法局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依托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宣讲团等资源,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2019年秋季开学季,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与区委宣传部、团区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教委等单位紧密合作,组织开展了“崇法爱国 少年逐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青少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打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的新品牌。

平谷区司法局举办“崇法爱国 少年逐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青少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丰富,一是邀请首都青春船长团队举办“崇法爱国 少年逐梦”主题法治讲座10场,受教育近2000人;二是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祖国的梦 我的梦”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手抄报等45幅;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师、学生及家长,开展“爱国卫士就是你”线上竞答活动,吸引15754人报名参与、互动答题39379人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宪法主题法治课内容

1.宪法的内容和作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主要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基本权利: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3.国家象征和标志不容侵犯

《宪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徽法》第十三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歌法》第十五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毒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禁毒法》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法治课内容

1.校园欺凌的定义

校园欺凌指的是一种长时间持续的,对个人在心理、身体和言语遭受恶意的攻击,且因为欺凌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权力或体型等因素不对等,而不敢或无法有效的反抗。欺凌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透过对受害人身心的压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愤怒、痛苦、羞耻、恐惧以及忧郁,而校园欺凌所带来的伤害往往是不可逆转的。

2.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全面呈现出平谷区青少年普法活动的特点。

(一)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为龙头,青春船长和法治副校长团队为核心骨干,区司法局、区教委、团区委通力协作、凝聚合力。司法局深入研究宣传思路,主动联系青春船长团队、设计活动形式;区教委协调10所中小学校,安排活动场地;团区委组织法治副校长共同学习,配合做好各学校“祖国的梦 我的梦”征文活动的开展。多部门联动,确保了“崇法爱国 少年逐梦”主题青少年普法活动整体协调推进。

(二)创新形式,提升法宣成效。本次活动与“青春船长”普法优质品牌有机结合,吸收了首都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上的专业性和积极性,运用青少年乐于接受的课件设计模式和讲课授课思路,吸引学生踊跃参与。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的“青春船长”们分赴10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宪法、校园安全、远离校园暴力等主题的法治讲座,让青少年在欢乐的课堂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青少年普法形式的丰富创新,受众群体的不断增加,有效提升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拓展阵地,扩大普法覆盖面。积极搭建青少年线上普法平台,举办“祖国的梦 我的梦”优秀征文展播,同时,围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开展了为期7天的“爱国卫士就是你!”新媒体线上普法互动答题活动,以畅谈感想和互动答题的方式,深化全民法治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并以此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新媒体阵地的打造,实现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度和覆盖面的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