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日喀则市开展常驻外籍人员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日喀则市作为边境城市,与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家接壤,有亚东口岸、樟木口岸和吉隆口岸。自2020年新冠肺炎发生以来,日喀则市相关职能部门秉着“病毒不分国别,抗疫人人有责”的理念,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外籍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向外籍人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依法实施的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常驻外籍人员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来。

【重点宣传内容】

1.关于住宿登记,外籍人员有哪些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应及时办理住宿登记,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证件查验;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2.哪些情况是不予签发签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被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不予签发签证。

3.目前在境外的我市常住外籍人员,能否进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的蔓延,中国决定自2020年3月28日0时起,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暂停外国人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暂停口岸签证、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等政策。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不受影响。外国人持公告后签发的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4.拒绝遵循我国的卫生检疫措施,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拒绝执行健康申报、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拒绝执行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如确诊为新冠病毒患者,未经允许私自入藏,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病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回到居住地,是否需要隔离?

答:非“四类”人员(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所在省份实施入境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在隔离期间接受了实验室检测,且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人员,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活动特点和效果】

活动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常住外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御措施,共同防范疫情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实效,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及防范输入型疫情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