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民生为第一责任,以法治为第一保障”执政理念,将“法治”提升到了谋划发展的战略高度,严格落实地委、行署的各项安排部署,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打造工作亮点、培育法治特色”贯穿始终,使法治建设成为破解布尔津发展难题,扎实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布尔津县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

【任务措施】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法治布尔津”创建工作保障有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及县直部门58名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布尔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责任分工到位。及时召开法治布尔津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积极动员部署法治县区创先争优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布尔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按照全县人口1元/人/年的标准,将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扩大宣传,注重引导,全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一是狠抓普法队伍网络建设。成立县级法治宣讲团,从全县司法行政、宣传教育、县委党校等部门抽调38人组成讲师团,全面负责各乡(镇)、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校、经营企业等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2015年以来,累计举办讲座1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1000余人次。建立乡(镇)“新农村建设法治宣讲队”。组织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站所的90名干部,组成6个乡(镇)宣讲队,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和新农村建设知识的宣传活动。明确村级法治宣传员。充分发挥在全县61个村、6个社区确定法治宣传员67名,利用基层干部与农牧民群众的长期接触,强化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全方位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累计投入140余万元加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力度。相继完成神湖路法治文化街、白山布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开播《法制民生》普法宣传栏目,在阿勒泰报开办“法治布尔津”专栏,全县安装了26个电子屏幕进行滚动播出普法知识,建立布尔津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信息、法律法规、法制民生”等多个专题服务版块,开通“布尔津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简单实用、互动性强的新形式拓宽宣传面。同时,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百日文化广场”活动相结合,累计举办县级专场汇演18场,各乡镇举办36场次,有效增强了全民参与意识,切实打造“街面上有氛围、电视上有图象、报刊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广场上有节目”的全方位法治宣传格局。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宣教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2015年以来,全县共举办法治讲座154场次;利用党校阵地、远程教育收看知名专家的法律讲座11场次;每年对42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达标率100%。机关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作用,每年组织全县1800余名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有力地促进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普及化。2015年以来,全县法制校长共组织法治讲座80余场次,各学校组织法治征文600余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12场次。企业学法实用化。2015年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专题活动40场次,走访建筑工地172余次,发放宣传单18000余份,受教育流动人口近1.3万人次。农牧民学法多样化。截止目前,已累计举办农村法治培训班100余场(次),培训农牧民3.1万余人。

(三)注重实效,依法治县,积极推动法治城市建设。一是狠抓依法执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二是狠抓公正司法。2015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20件,结案163件,年均结案率53%。县检察院2015年以来,累计受理刑事公诉案件178件243人。县公安局2015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1人。县公安局打防并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良好局面。三是狠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强化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四是狠抓社会依法治理。实现“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2015年以来,累计受理群众信访686件1507人次,办结率97%。五是狠抓法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成了首批10名“法治布尔津”义务监督员聘任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六是狠抓社会保障工作。2015年以来,累计梳理重点民生工程514项,累计实施“两居”工程6117户,建设保障性住房2155套。累计帮助就业17857人,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加强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加大征缴力度,实现稳中有升。制定农牧业、教育、医疗等各类优惠政策,依法富民工程建设持续推进。

【特点和效果】

通过一系列创建工作的开展,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县、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六五”普法先进县、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旅游强县、中国绿色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数字城管试点县、全国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县,中华宝钢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9项国家级称号。蝉联七届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综合奖,自治区文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