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长春市南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在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五项举措,努力营造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创建大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一是坚持依法执政,确保法治创建有主心骨。二是强化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创建有硬举措。三是努力公正司法,确保法治创建有大权威。四是推进全民守法,确保法治创建有真实效。五是创新社会治理,确保法治创建有新举措。南关区始终坚持在务实中求发展,在探索中求开拓,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力推进法治南关建设

【任务措施】

(一)坚持依法执政,确保法治创建有主心骨。一是着力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区“十三五”规划,实现法治宣传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启动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三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始终把《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

(二)强化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创建有硬举措。一是着力推进法治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等3大类19项制度,清理了12个部门的26个审批项目,65个非审批项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自主研发了社会公共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平台和四级工作网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城市建管、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上,坚持实行依法决策制度,全面提升了政府工作法治管理化水平。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95个人民调解组织、3家区属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个“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努力公正司法,确保法治创建有大权威。一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受到严肃追究。二是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在全区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作风大整顿、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司法公信力明显增强。三是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人民陪审员有效行使权利,参审范围不断扩大。四是全面有效监督司法活动。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所四方面的监督。

(四)推进全民守法,确保法治创建有真实效。一是认真实施全民普法规划。我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二是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我们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三是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区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把法治文化打造成“利民惠民”品牌工程。确立了“一街(道)一景”的法治文化目标,不断优化传播途径,打造特色品牌,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五是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有力。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区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专题视察,为稳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创新社会治理,确保法治创建有新举措。一是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和推行“人性化、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治理模式,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二是城乡社区法治建设有力。积极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活动。重点围绕“四民主、两公开”这一中心内容,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三是特殊人群管理规范有序。针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实行管帮结合和分类管理。运用手机定位、移动执法等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四是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全区。依托区社会管理平台组建了“南关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依托司法所、社区(村)平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建立“南关区法律顾问人才库” ,按需配备了60名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形成机制。将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作。公证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等事项中,积极开展各项公证服务。

【特点和效果】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先后被省、市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区。连续五年在全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各城区第一,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一)全区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制定了严格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决策。几年来,先后举办各类法治讲座50余次,参训干部7400余人次。组织干部学法用法考试1627人次,合格率达100%。

(二)推进“一门式、一张网”的南关政务服务模式,通过“三个一”组合(即:社区“一扇门”办结民生服务事项;政务中心“一个厅”完成线下行政审批事务;南关门户“一张网”受理全区行政审批和民生公共服务事项),建立立体化、数字化、多元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了社会服务治理水平。近三年来,719名人民调解员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0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5起,有效地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突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失足、失管、失学、失亲、失业”等“五失”青少年的共管共教力度,加大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力度,加强引导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诚信守法、依法维权。目前,南关区建成省、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5个。区司法局作为“法治文化”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四)全区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创建率达17%;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创建率达67% ;“民主法治社区” 36个,创建率达67%;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60个,创建率达100%;市级“模范法治街(乡)9个,创建率达69%。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