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政法会议和县委十八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县“七五”启动会和规划任务,全面提高杜尔伯特法治化建设水平。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深入开展省级示范司法局创建活动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辖5镇6乡、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人口25.2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8.2%。幅员面积6176平方公里。县司法局下辖11个乡镇司法所、管理10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7个股室,机构和职能配置完善。全系统共有工作人员51人,其中局机关20人、乡镇司法所31人。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省示范县(市、区)司法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省级规范化县(区)司法局动态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大力强化司法局、司法所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标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务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七五”普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试考核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2.强化网络化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工作领导组织及其办公室、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发挥其作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

3.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按照新的标准建设法治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争创活动,扩大省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数量,提高质量。

(二)活化形式,广泛开展活动,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1.抓住“责任主体”,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各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对本单位的普法责任,包括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列出任务表,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2.抓住“重点人群”,推进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学习。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形成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化,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开展党委书记“法治讲堂”等活动;二是抓住青少年“重点对象”。采取授课式、宣讲式、引导式、互动式、案例式和娱乐式等多样化普法活动,培养“小小普法员”,从而达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辐射一个村屯”的普法效果。

3.抓住“重要载体”,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法律七进”、“每月一法”活动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日、宣传日为载体,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按照“缺什么普什么、需什么送什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类人群延伸。一是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建档和村级干部培训工作;二是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乡(镇)村、企业和社区开展“法治农村行”、“法治进社区”、“送法进企业”和以案释法等活动,活化普法形式;三是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建党日、国庆节等节日依托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四是五至十月份开展“法律大集”、“法律广场”和“说和大会”活动,方便百姓学法,打造成为受百姓欢迎的宣传载体;五是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三)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抓住“重要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面向普通百姓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旅游景区等普法窗口阵地建设,县乡建设法治广场和一条街,村、社区、学校建设宣传栏、读书角,单位建设电子屏,小区建设法治楼道。二是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抓住重大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发放资料和解答咨询等系列活动,全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更好的服务法治建设。

2.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大日常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本单位网站、“法治杜尔伯特”、“杜尔伯特普法网”等普法平台,发挥微信、微博、微视及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开设典型案例解析、解答咨询、普法知识、微动漫等专栏,为公众提供迅速便捷的学法平台,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3.发挥基层司法大院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村司法大院和学法中心户最基层的普法阵地作用,参与法治宣传活动,让法律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更偏远的村屯,惠及更多渴求法律知识的人民群众,推进普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服务民生质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特点和效果】

省级示范司法局创建工作的逐步推进、稳步实施,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化、示范化水平显著提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显。全县11个司法所均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16年泰康、一心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一心司法所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一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班子成员团结奋进,创新务实,作风优良,2014、2015、2016年度连续三年被县委组织部评定为“好班子”。二是工作业绩高效突出。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2016年以来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2011-2015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省级集体(个人)荣誉五项。三是机制健全规范完善。先后制定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涵盖十一大项六十四小项的人、财、物的管理规定及各项业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办事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良好环境。四是信息化建设高标准。2016年5月,全市率先开通“杜蒙县司法局”(dmxsfj)微信公众号,扩大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10月,在全市五区(高新区)四县中率先实现了中央、省市县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安全完善达标、网络运维规范高效的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