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山亭区从强化人大监督的权威化、普法依法治理的长效化、依法行政的科学化入手,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在全区推行了以“每月一法、每局一员、每年一评”为主要内容的“111”法治工程,创造性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建设的进程,取得了初步成效。

枣庄市山亭区推行“111”机关法治工程

【任务措施】

“111”法治工程是指以机关法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社会法治化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每月一法、每局一员、每年一评”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法治山亭”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在法律的制定、宣传、实施各环节的监督作用,构建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具体负责实施、普法部门指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一是每月一法,双学双治。“每月一法”就是由山亭区“111”法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法律学习宣传计划,每月确定一部法律并选定与该法律关联最为密切的承办部门,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承办部门全体人员和社会对象进行学习宣传,开展承办部门执法行为治理和社会专项治理,坚持国家大法重点学、民生法律优先学、新颁法律及时学,达到领导干部学会、执法人员学精、社会广泛了解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社会群众遵纪守法的目标。其主要内容是“双学双治”。“双学”就是指面向机关内部、社会的双向普法宣传教育,主要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座谈会、政务公开就是指集中活动中,被选定部门将开展面向内部和社会的双项治理。对内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办事、治理结合,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公正;对外结合部门职能开展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落实部门法规政策、加强业务行政管理。

二是每局一员,双督双案。“每局一员”就是由区人大常委会向参加活动的部门(单位)选派一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区人大代表作为“巡视员”,“一对一”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制定“巡视员”的人选、职责、制度、管理等相关工作,“每局一员”确保巡视到位、监督到位、建议到位、通报到位,实现执法到位。其主要内容是“双督双案”。“双督”是指“巡视员”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实行全方位的巡视监督,负责对部门“双学双治”的监督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双案”就是指在监督过程中,“巡视员”就有关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就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或进行质询,或者直接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针对部门“每月一法”总体情况和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行法律需要完善的条款等每年各提出一次议案。

三是每年一评,双推双促。“每年一评”的主要内容是“双推双促”。即年终推选“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和“法治建设模范巡视员”,促进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和人大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升。区“111”法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具体评选办法,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每年一评”做到考核标准高、表彰规格高、培树典型高,推动法治建设实效高。

后期,根据形势发展和区域实际,在“每月一法、每局一员、每年一评”的基础上,山亭区赋予“111”法治工程新的内涵,深化实施了“每月一考、每季一查、每年一述”活动,即每月在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司法机关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中,选定一个部门,对其全体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的闭卷考试;每季在上述单位开展一次执法评查活动;年终由上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做述法汇报,汇报全系统法律法规学习情况和规范执法情况。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特点和效果】

“111”法治工程经过多年的实施与不断地完善,让部门普法宣传由被动变主动,由“要我学法”变“我要学法”,实现了谁执法谁普法的目标。新内涵使普法宣传工作更进一步,变成了不仅是要普好法,还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述好法。目前,通过“111”法治工程多种形式的宣传,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为民理念不断增强,各单位、部门都自觉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和水平逐渐提高,信访不信法的观念明显改变;全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