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云南省石屏县国税局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以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为出发点,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抓手,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切实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法治示范基地创建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不遗余力强化法治创建工作,确保了税收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推动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坚持不懈抓创建,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多次得到上级国税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和肯定。
【任务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依法行政抓长抓常
石屏县国家税务局2012就成立了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制定了《石屏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石屏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石屏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实施办法(试行)》《石屏县国家税务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问题,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依法行政要求,强调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有机构管、有人抓,有长效机制,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的检查,年底有考核,工作有效果。
(二)强化素质、提升水平,执法队伍能战善战
法治建设关键在人,重在践行,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是关键。石屏县国家税务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一是以法治建设为目标,着力在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二是重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岗位大练兵”、税法培训班、干部在线学法、日常专题学法等活动为抓手,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国税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在上级局举办的业务竞赛中,石屏国税局代表队和个人多次取得骄人成绩,在石屏县举办的学法考试中,石屏县国税局考点多次作为模范考点。
(三)强化普法、营造氛围,执法环境向好向优
一是坚持税法宣传月活动与日常税法宣传工作相结合,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题,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及“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积极送税法及税收优惠政策上门。二是充分利用县局办税服务厅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及办公楼一楼过道走廊建设税收法治文化长廊,通过宣传板报、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三是利用税企互动交流QQ群,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新规,扩大税法知晓面。四是充分发挥《纳税人学堂》优势,积极开展纳税人培训,提高纳税人税收操作水平。五是开展纳税人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开展税收辅导,为纳税人排忧解难。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内控、规范管理,行政行为依法依规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能力。二是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多征、少征、提前、延缓征收税款,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或者截留税款。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全面释放政策红利。四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确保行政处罚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五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六是严格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取消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七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八是严格坚持政务公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提高执法透明度。
(五)强化监督、广开渠道,权益保障做细做实
一是在本单位大门口和办税服务厅的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的通畅,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问题有登记、处理有结果、事事有回复。二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检查测评,对税收执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了解,自我修正。三是聘请特邀监察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借助社会力量对国税机关的税收执法工作和侵犯纳税人利益的事情进行监督。四是通过纳税人大走访等入户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意见建设。五是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并不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并坚决制止发生在纳税人中的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六是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本系统本单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本单位的职责权限以及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和依据,主动接受监督。七是设立局长接待日,零距离听民声、察民情,面对面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有效化解征纳矛盾纠纷。
【特点和效果】
(一)主要特点:石屏县国税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执法延伸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以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通过采取纳税服务之星评选,国地税联合办税、“一窗一人一机”等形式,办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手段,简化了办税流程、缩短了办税时间,节约了办税成本,确保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面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落地,让看似冰冷的执法多了几分热度,也让铁面的税务干部多了几分柔情。
(二)主要效果:一是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经过长期努力和坚持,税收执法水平大大提高,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至今,该局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持之以恒的税法宣传,“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的理念深入人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已成为自觉行动,多年未发生过暴力抗税现象。三是干部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通过法治教育,使干部职工守法意识不断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沙滩方式解决问题已成为习惯,干部多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多年被上级考核为优秀。
(三)主要成就:“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石屏县国税局以长期的执着和努力,结出了法治创建的丰硕成果。在“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推进中,多次作为石屏县“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检查考核示范点。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文明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妇联“巾国文明岗”,中共红河州委“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被确定为首批红河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5年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先后荣获2016年 “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2016年度云南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以及红河州州级“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分别被红河州委、州政府和石屏县委、县政府评为 “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17年荣获“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基地”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