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2011年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潼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之后,重庆市潼南区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中心工作,向全区印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提出依法治区目标任务,并围绕“法治潼南”建设,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全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重庆市潼南区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

【任务措施】

(一)依法执政,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一是制定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干部法治轮训、邀请法学专家讲座、旁听职务犯罪和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5名区委常委分别负责具体工作。第一责任人不定期深入各相关单位开展调研督查,对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过问、协调,加强法治工作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用考核倒逼工作落实。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集体讨论,突出做好法律风险审查和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四是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二)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大作为。一是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16年,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5516条。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起依法行政体系,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重大决策、涉法专题会中,充分听取法律专家的参谋意见,从源头上避免了行政纠纷的积累。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仅2016年就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备3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1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四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重点领域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审核、监督检查机制。五是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理顺应诉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访诉分离。特别是推广仲裁制度,很好地促成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双方通过仲裁解决纷争。2016年,潼南区获得重庆市仲裁推广工作二等奖。

(三)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按月进行督察统计。截止目前,潼南区无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出现。二是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和检务、警务监督员有效行使权利,促进了审判、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显增强。三是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四是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庭审、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面公开,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四)全民守法,奠定依法治区坚实社会基础。 一是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印发了《关于构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格局的实施方案》,将13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到63个责任单位。二是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三是印发《关于完善全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法治知识纳入干部轮训课程,各类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及格率都达到100%。四是中小学切实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深入开展各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五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六是发挥法治广场、长廊、公交站台法治阵地作用,开展法治书法、摄影比赛,编导演出法治文艺节目136场次。七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在重大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87场次。八是印发《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在区日报、区电视台、政府公众网、政务“双微”、微信公众号等区属媒体,开办“普法进行时”“法律就在我身边”等普法专栏,定期刊播普法知识。

(五)深化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大众的问题由大众解决,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有效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平安社区建设,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三是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确保其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四是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在全区303个村(社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和法律诊所,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特点和效果】

潼南区系统推进、稳步实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了各执法单位更积极主动地开展普法工作,提升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为潼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创建活动中,各单位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开设普法阵地,拓宽普法渠道,将普法宣传渗透于各个人群、各个节点,从而形成了普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格局。全民普法的有力推进,有效解决了“信访不信法”等问题,构建了全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在2012年、2014年“百万市民学宪法”活动中,潼南区皆名列全市第一。“六五”普法期间,潼南区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4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7个,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2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