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海南省万宁市福塘村位于万宁市龙滚镇东南部,东临南海,北依山钦湾旅游开发区,处于龙滚河支流沿岸。全村辖区面积4.67平方公里,海岸线 2.5公里。辖有福塘、德孚、当仁、斗山4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其中福塘、德孚、斗山3个自然村是革命老区。全村共303户,人口1198人,共有党员55名。全村经济产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外出经商、务工为主。近年来,福塘村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坚持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服务村民群众为重点,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调动村干部群众参与法治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立足建设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特色鲜明、村居功能完善、村民幸福的美丽乡村,大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村“两委”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民主、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其他村干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健全“两委”及调解、治保、青年、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创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委会的主导作用,积极发动其他组织参与、配合和支持创建工作。三是采取多样形式,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法自治,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民主选举。依法按时换届,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确保选举依法进行,选出村民满意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二是实行民主决策。多年来,对村中重要事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始终做到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坚持做到民主讨论,科学决策。三是实行民主管理。村“两委”先后建立健全了《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村“两委”工作商议制度》《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制度》和《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了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模范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不良风气的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实行民主监督。设立“村务财务公开栏”,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村务和集体财务开支,实行每月结算,每季度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干部清清白白,群众明明白白。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理念,构建和谐村庄。一是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村“两委”对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普法学习。为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村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同时组织村民开展学习,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市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农闲季节,邀请法律专家定期或不定期进村为村民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村普法小分队深入农户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难问题,提高村民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培育文明理念。村“两委”制订了各项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并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坚持开展群众性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培育村民卫生观念,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通过一系列做法和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体村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全村多年没有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没有盗窃、吸毒等违法现象出现,民风淳朴,邻里和睦,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齐头并进。
(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富民强村。福塘村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多渠道搜集农业信息,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使产业发展突显亮点。一是在福塘、德孚、当仁三个沿海自然村,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创办沙滩高位池对虾养殖基地,同时,将所有浅海作业的木浆船全部改造为机动船和中型快艇,全面提高海洋捕捞业效益;二是在属丘陵地区的斗山、当仁村,种植菠萝1600亩、槟榔800亩、胡椒300亩,大力发展热带高效种植业;三是整合全村弃荒闲置的水旱田和坡园地作为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基地,种植各种冬季瓜菜360亩,热带水果258亩;四是引导和鼓励村民外出务工经商,转移富余劳动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目前,全村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经过勤劳创业,福塘村经济发展已形成多种规模性产业,2013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10150元,位居全市前茅。
(五)创建生态文明村庄,提升福塘形象。近几年来,福塘村大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先后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300多万元,修建进村道路3条总长2150米,环村道路1条总长1230米,横纵道路28条总长2850米,水泥硬化排水沟32条总长3000多米;架设路灯120盏;植树8000棵,栽花31746株,铺设草坪3277平方米;改水改厕216户;建立文化室4间,篮排球场4个,宣传栏3个;建立休闲景点8处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并把创建工作扩展到各个自然村,形成福塘生态文明村的全覆盖,实现了村庄环境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的“五化”目标。2013年,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福塘村建成了一个集办公、文化体育和人员培训等多功能场所为一体的综合文化广场,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了福塘良好形象。
【特点和效果】
一是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村干部能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理财,为群众办实事,接受群众监督。在村“两委”干部中出现了脱离群众的现象明显减少,为民办实事的明显增多。二是村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村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村民违法违纪的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人人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村委会管好村民、家庭学校管好孩子的良好风气。三是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法治创建活动,不仅增强了村干部民主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了广大村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而且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2010年4月,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到福塘视察时对福塘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1年4月,福塘村党支部被海南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7月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村镇”;2015年3月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