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东阳市高度重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个,金华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7个。其中,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于2015年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多年来,花园村“坚持深化依法治村,着力打造两美花园”,通过依法治村治出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百姓幸福。
【任务措施】
(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构建民主和谐大花园。30多年来,花园村一直是“无违章建房、无违反计划生育、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拖欠上交款、无辍学儿童、无盗窃、无赌博、无民事纠纷”的九无难见的诚信村、文明村、模范村。此外,改革开放以来,花园村“能人治村”模式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能人治村”却面临着可持续的难题。因此,花园村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从“能人治村”向“依法治村”转变,实现从“一人治村”到“群贤治村”,从“口头治村”到“规章治村”的变化。
(二)坚持以德治为理念,提升花园人整体素养。几十年来花园村党委坚持“奉献、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原则,村干部不向村里报销一分钱,不拿村里一分工资。花园村以法治教育培训中心为阵地,因材施教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坚持定期每季度上法律辅导课,共计80多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上设立法治宣传板块,在《花园报》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辟法治专栏;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活动,让群众养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
(三)坚持以自治为核心,建设美丽和谐新农村。花园村坚持以四个民主为核心,制定了《村规民约》《生态公约》《村民道德公约》,提高了花园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花园村党委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革命等工作。在环境革命中,以村规民约的办法,约定了全村不准养鸡、养鸭、养狗、养猪,35年来,花园村坚持做到了看不到一只鸡、一只鸭、一只狗、一只猪。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花园村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当好中国十大国际名村的引领示范作用,村民自觉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的“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实现垃圾分类。花园村目前拥有绿化面积20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1.3%,人均公共绿地412平方米,花园村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在五水共治方面,按照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花园村投入10亿多元,办了几件大事:一是改造水库和小溪防洪水、排涝水;二是建自来水厂保供水;三是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治污水;四是依法严格管理企业排污;五是教育引导群众节约用水,解决了花园村5万多村民、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饮用水困难问题。
(四)坚持以调处为保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2004年花园村与周边9个村合并,花园村规定了五统一:财务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安排、福利统一发放、村庄统一规划与建设。花园村还成立纪委、政法办,除安全保卫外,设有法律事务部、调解委员会。其中法律事务部全权负责村内各类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制订了从受理、调处、归档等一整套规范程序,村里纠纷必须半个月内办结。建立了包括治保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外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等在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200多人。为突出对劳动争议的处理,花园村还在此基础上组建了10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村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委员中既有企业负责人,也有劳动者代表,还建立了案件回访机制,不断提高调处质量。
(五)坚持以文化为阵地,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此外,花园村一直十分重视法治文化建设,致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法治宣传与花园村高层次目标—中国十大国际名村相结合;二是法治文化与花园的实际—外来人口多、产业全、民主法治进程快相结合;三是法治实践与花园村的崛起相结合。在建设思路上,花园村突出将法治进程与花园村的发展齐头并进;法治宣传与花园人素质的提升相交汇;法治文化的融入与一二三产的蓬勃发展相交融。注重在法治平台的规范、法治阵地的拓展、法治意识的增强、法治应用的实践上提升花园的整体发展水平。如今,花园村在“一馆、一楼、一场、一院、一市、一池、一湖—即村史馆、政法大楼、法治文化广场、影剧院、红木家具市场、露天舞池、吉祥湖”融入法治元素,用“法治一条街”将其串起来,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特点和效果】
多年来,花园村以“打造民主法治的全国样板”为目标,坚持深化依法治村,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选举不拉票、村民零上访,在实践依法治村中取得了巨大成果。2016年7月1日,花园村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同年又荣膺“中国十大国际名村”和“中国名村综合影响力300佳”第三位。花园村还被授予全国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村、全国模范村、中国十大名村、中国红木家具第一村、中国十大最美乡村、首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中国最美文化旅游乡村、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中国十佳生态文明村、中国十佳小康村、中国幸福村、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巾帼示范村、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首届浙江魅力新农村、首届浙江最美乡村、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双强百佳行政村、浙江省模范集体等上百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