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10年1月,坐落于改革开放创新的前沿——滨海新区。内设机构18个,派出塘沽、汉沽、大港和功能区四个审判管理委员会。滨海新区法院行政庭作为新区范围内唯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单位,受理大量涉及本区域的行政诉讼案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创建精准普法“法律进机关品牌”

【任务措施】

(一)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滨海新区法院行政庭受理了大量涉及本区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2015年、2016年新受理行政案件数分别为331件、343件,2017年截至9月底已受理行政案件396件,受理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列第一,所受理的行政案件中涉及大部分的区属行政机关和所有的功能区及其下属行政机关,所涉行政管理门类达到二十多个。通过对行政案件高效公正的审理,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通过依法严格审理审查案件,将行政审判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行政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涉诉行政行为公开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不姑息不袒护,该支持的支持、该败诉的败诉,及时发现和指出行政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2015年行政机关败诉率达30%,2016年为19%,2017年截止到9月为底7.6%,有效监督了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了各涉诉机关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认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着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伴随着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行政机关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其中部分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为妥善应对上述情况,行政庭选择典型案件,配合区人大认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由区人大协调组织区领导及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旁听行政案件审理。通过庭审观摩,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有了进一步的直观感受,表示要将庭审观摩的所思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特别是要更加重视执法工作中的程序严谨性、规范性。同时,新区法院通过与区人大、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不断开拓法治宣传的新路径、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就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及应诉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工商登记案件中不同片区行政机关登记程序的不一致,对相对人投诉举报处理方式的不一致,行政应诉中对当事人回应及答辩的不一致问题,行政庭组织各行政机关之间互相观摩庭审、互相学习,本年度已组织开展8次共300余人的庭审观摩,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另外,组织了不同行政机关交叉观摩庭审、组织互动研讨,有效推动了不同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应诉工作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把握重点开展法治授课,延伸行政审判司法职能

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行政庭不局限于坐堂问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走下法台、走出法庭,应邀到各机关和乡村开展法治授课活动,特别是针对部分涉诉较多、问题突出的机关,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帮助其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给出合理建议。自2015年起先后深入到保税区税务局、新区公安局、新区水务局、东疆港保税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等单位为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7次,参与人数近千人。另外,行政庭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与各行政机关积极联系,建立常态化的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如与新区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与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长期保持密切沟通,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其通报,与新区公安局就公安行政处罚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与行政机关的良好沟通和协调。对一些重大复杂敏感,尤其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新区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协调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力求用协调方式将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过程中,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依法规范出庭应诉行为,促进法治意识持续提高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应诉工作不够重视,不能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在对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方面存在欠缺。随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对行政机关出庭人员的应诉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为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行政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建议和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实质性参与案件庭审,倾听群众呼声,在化解官民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推动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

(五)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协调互动制度化

在现有涉诉行政机关与法院良好沟通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适度超前的调研指导和研判,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工作交流机制等各项互动机制,使这些互动机制更加具体化、制度化,更具可操作性。主动将司法工作前移,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为行政机关建言献策,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

【特点和效果】

在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新区法院行政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炼和分析全区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连续三年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报送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书》,向区委领导报送《从行政审判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并得到区委领导批示。新区法院通过总结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评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示执法注意事项,针对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等,不断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为法治滨海建设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