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以“项目化”管理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为探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路径,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普法项目,2017年5月开始,重庆市渝北区在全市率先向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推行普法工作项目化管理,着力解决普法工作形式单调、针对性不强,群众感知度较差等问题,以“立项”的方式将普法工作具体化、目标化,力争在全区形成“每个单位一品牌、每个品牌有特色”的局面,推动全区普法工作创新开展,向纵深发展。

【任务措施】

(一)围绕制度建设,明确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

2016年4月,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把90个区级单位明确为普法责任主体,科学划分每个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和普法范围,出台了涵盖300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渝北区普法重点任务目录》。2016年11月,区委、区政府转发了渝北区“七五”普法规划,12月,区人大出台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7年5月,区普法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普法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使普法工作项目成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

(二)围绕项目质效,明确项目要求并实行专家评审

明确项目设置要立足自身实际和职能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提高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创新和完善普法工作体制和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内容来策划普法工作项目。每个项目都需编制项目计划书,规范注明项目性质,阐明项目背景,开展可行性分析,聚焦独特与创新优势,明确项目的实施标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及实施保障,并做出预期效果评估。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针对性,2017年8月,区普法办邀请了多名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收到的85个单位申报的86个普法项目开展了可行性、科学性、创新性、操作性评价。

(三)围绕项目管理,完善法治宣传工作反馈机制

根据评审小组综合评价,区普法办将85分以上的项目确定为优秀,70分—85分确定为合格、7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项目,普遍具有能够较好将普法对象的需求和自身职能职责相结合的特点。不合格项目,普遍存在形式单一、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等问题。2017年10月,区普法办向全区通报了项目评审情况,其中被评为“优秀”的有区政府法制办的“法律顾问统一管理,专业普法在行动”、区法院的“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区消防支队的“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的普及宣传”、区司法局的“打造‘渝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区人力社保局的“分类精准普法 和谐劳动关系”、区食药监分局的“食品安全‘六个一’‘四进’专题活动”、仙桃街道的“‘法驻仙桃’普法活动”、双凤桥街道的“环湖雅居518(我依法)法律综合服务超市”、龙山街道的“盘溪河法治文化示范街”等23个项目,被评为“合格”的有63个项目。对项目不合格的单位及时反馈专家的意见建议,敦促其修改完善。

【特点和效果】

通过推行普法工作项目化管理,解决普法工作力量分散、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等问题,全民普法守法有了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丰富了普法工作形式,提高了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创新和完善了普法工作体制和机制,推进了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群众感知度有了进一步提升。极大地促进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各镇街、各部门普法工作在“七五”期间不断进步,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8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实地考察和地方推荐的基础上,把重庆市渝北区和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烟台市、广东省深圳市确定为第一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渝北区承担的课题是探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旨在开展探索,以期为推进全国普法依法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实施普法项目化管理是渝北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