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白山市浑江区新建街道喜丰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白山市司法局和浑江区司法局文件精神,结合新建街道办事处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要求,喜丰社区作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试点,在紧密联系实际,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普法与社区相结合,普法与社区治理相促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任务措施】

喜丰社区,始建于1996年,是白山市浑江区拆迁配套兴建的复建房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住宅70余幢,居住3000多户近万人。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社区内已有幼儿园、果蔬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广场、卫生院、停车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小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与此同时,他们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等多种有效途径,极大地增强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社区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完善制度、民主议事,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社区成立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经过初拟草案、专家、相关部门论证以及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内容包括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治安、计生、福利、卫生、安全等各个方面,把社区的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社区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为落实居民自治章程,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素质,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还制定了居委会《约法三章》,严明纪律,规范行为,使大家有章可循,按规章制度办事。

(二)社区自治、民主选举,保障社区管理法治化。小区建立初期,设有3个小型居委会,随着城市化发展需要,2001年8月撤销原三个居委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重新选举。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居民选举的权利。将选民资格确认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依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选民资格条件。二是坚持民主选举社区代表。选举高素质的社区代表是提高社区代表会议决策水平的基础。居民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居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夯实社区真正意义上直选的基础。四是采取预选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和居民会议进行协商,最后由居民代表会议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杜绝了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指派与内定。五是从过去等额选举、公开写票变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并且突破以往正式候选人不发表演讲的传统做法,开展平等竞争选举。这些举措无疑给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化。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 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 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社区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发展。

(四)透明公开、民主监督,推动社区管理规范化。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三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三公开”制度,即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此外,还实行“三书一单”理财制度:即年底由主任、会计、出纳就全年财务收支情况签定《经济责任书》,各民主理财小组签定《民主理财意见书》,居委会财务审计小组签定《审计鉴定书》,会计、档案员签定《会计资料入档清单》,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五)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一是由街道司法所在喜丰社区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尊法和守法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二是在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日活动主题,在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形式下,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走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现场很多居民都踊跃参加,工作人员认真耐心的解答了各种法律咨询。

(六)强化教育,实现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多样化。一是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建立起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区法制讲师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社区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帮教信息员等活跃在社区各个角落,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设置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办公证以及为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等,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排摸本辖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特困户,送法上门,提供免费服务。

【特点和效果】

2010年10月被中共浑江区委、浑江区人民政府评为“2010年浑江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模范集体”;2011年12月被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评为“白山市浑江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2年6月被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评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9月在白山市首届社区文艺演出活动中被白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白山市文学艺术联合会评为“优秀表演奖”; 2013年2月被中共浑江区委评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精品社区”;2013年度被新建街道工作委员会、浑江区新建街道办事处评为绩效考核二等奖;2014年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高质量就业示范社区”;2015年10月被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2016年8月被中共浑江区委、浑江区政府评为“全区关心下一代(绿色家园)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12月26日被中共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表彰“2014-2016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017年1月11日被白山市委、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2017年2月20日被浑江区新建街道办事处评为“2016年度绩效考核一等奖”。

通过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居委会班子成员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带动了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和学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社区的健康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