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广安”的目标,主动参与依法治市(区)工作,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依法治理为主线,扎实推进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工作的深入开展。

广安区人民法院扎实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显成效

【任务措施】

(一)强化机制落实

严格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规划要求,将学法用法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制订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明确职责,由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为创建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坚持把“学法用法”理念转化到具体的法院工作中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创新学习方式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不定期邀请大学的专家教授为干警讲授法学理论课程,选送干警外出参加审判业务、青年干警递进班、司法政务、执法执勤管理等学习培训76人次,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深化与高等院校法学院的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交流互动,加强法院系统内部网络学习,每年干警平均在网络学习时间达100余学时。

(三)推进司法公开

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做到庭审公开、诉讼服务公开、司法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全面展示法院工作情况,宣传法治案例。2017年,法院网站刊发信息362条,法院微博发送信息791条,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1条,庭审公开视频直播47次;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就家事审判和解决执行难进行了对外宣传。

(四)注重普法宣传

不断丰富创新法治宣讲方式方法,努力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选择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案发所在地城市社区、乡村集市、农场、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组织村民旁听,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等形式,以案讲法,当场解决纠纷,取得个案普法的特殊效果,共开展巡回办案66次。积极开展“大服务”活动,在人口密集地方设立服务群众联系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街、送法上门活动,并更新制作《便民手册》万余份免费发放给各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让群众感受越来越细致的司法服务。

(五)落实司法为民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加大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执行力度。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从严惩处破坏扶贫项目建设和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等犯罪,妥善化解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电子法院、网络法庭等平台,研究制定网上立案规则,推行网上立案,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推进车载法庭、巡回法庭等做法,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缓减免力度,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加强文化建设

不断强化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和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巩固和传承法院精神。购买理论类和司法类书籍、杂志3000余册,并开通了网络,增设了电脑等电子阅览设备,在法院走廊过道等位置悬挂了司法书画作品。近年来,区法院建立并完善了院史室、荣誉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文化四室”,总结提炼出“崇法、致公、厚德、为民”的广安区法院精神,提升法院软实力,被四川省授予省文明单位。

【特点和效果】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要求,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以加强法治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大局,围绕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扎实有序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办案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广安”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