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案例

近年来,武清区司法局以深化法治武清建设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和基层法治水平。全区共有2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43个村街社区被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

【任务措施】

(一)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化社会治理

武清区司法局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提高法治管理水平的切入口,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优化法律服务,确保基层法治创建质量,共建共享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梳理、登记“民主法治村(社区)”,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兼顾平衡、择优推荐的梯度发展,组织申报创建的村(社区)实地参观学习、听取经验介绍,推动加强村干部的民主法治创建意识,提高其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是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不断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基础性作用,梳理、把握农村民主创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程序、职责和记录,重点是民主决策的程序;进一步培训指导和强化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强化自治意识;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公开,特别是财务明细账为核心的村级事务公开,使村民看得到、看得懂。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以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各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并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通过“掌上法律服务”形式,保证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有效对接,切实提升了法律服务的精准度、便捷性、实效性。四是在各村(居)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11个专项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司法局以法律服务重点项目、民生领域为主线,优化提升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三大功能,全力优化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通过丰富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的法治基础。

(二)拓展村居普法阵地,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与加强村居普法阵地建设相结合,为村居自治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加强“四个一”普法阵地建设。即依托基层司法所,各镇街建立一个法治辅导站,每年至少举办两次镇街干部、村干部和普法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涉农法律知识;依托农民书屋,在全区695个村居设立了法律图书角,藏书均在300册以上,内容涉及婚姻、继承、物权、医疗、保险、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环境保护等生活各个方面的法律图书,实现了村街组织全覆盖;依托便民服务箱,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一个村居法律服务箱,服务箱摆放法治宣传挂图、折页、手提袋、扑克等法宣产品,同时配备医药箱、充电器、雨伞等生活用品供广大居民免费取用;在各村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或宣传栏,村委会专人具体负责宣传栏的维护、管理,每月更换宣传内容,做到“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使法治宣传更加普遍化、常态化和亲民化。二是在全区村居整合了以综治信访服务站为依托,社区警务室、派驻检察室、民事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室相互配合的“一站四室”工作平台。政法干警定期坐镇“一站四室” ,积极介入村(居)民自治的重点活动,特别是对村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的“一事一议”进行现场指导,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开展工作,在村(居)自治的具体实践中锻炼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协调、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使村(居)民自治活动逐步得到了规范。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普法覆盖面

以“法律六进”为依托,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宣传志愿者的作用,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法律资源,广泛开展宪法、村民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同时,运用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和法治宣传员队伍,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挂图展板、法规政策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居)民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律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的水平和能力。通过运用电视、报刊、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加强法治宣传,在武清电视台开辟了“法治时空”“警方报道”“为您说税法”等栏目,用镜头以案释法,并邀请律师现身说法;在《天津日报.武清资讯》开办了“法治武清”普法专栏,设立了法治在行动、律师释法、法律援助在身边、为您公证、法律常识等板块,及时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利用武清司法微信平台和各级各类网络媒体进行公益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百姓学法用法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活力

培育具有武清特色的法治文化,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利用武清“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优势,组建法治文艺志愿者队伍,深入挖掘运河、书画、曲艺等文化资源,以农民群众工作、生活中学法用法的典型事例为素材,将农村征地拆迁、邻里之间关系、依法有序上访、学生上网成瘾厌学等实例深挖推敲,编排了展现农村新气象新面貌的小品、三句半、法治歌曲合唱等节目在全区流动表演宣传,以生动的事例和寓教于乐的形式,演活了生硬的法律条款,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二是开展法治案例征集、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印制了《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选》《“法治伴我成长”青少年画册》4万余册在全区进行发放。三是联合组织文化法律下乡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不定期在武清图书馆《潞河讲堂》开展法治公益讲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四是把法治元素融入村容村貌,推动法治文化墙、文化小剧场建设,加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镇(街)电子显示屏和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全覆盖,并利用他们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将法治格言、典故、漫画与乡规民俗相结合,让村民时时处处感受到法在身边,营造法治氛围的同时,使居民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办事情,形成敬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

【特点和效果】

武清区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机构不断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村(居)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崇德尚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武清区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