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长岛县国税局打造海岛国税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近年来,长岛县国税局始终把普及税收法律知识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工作来抓,从海岛实际出发,围绕“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普及全民税收法治知识,在全县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税收法治环境。

【任务措施】

(一)明确一个主题。主动适应经济税收发展新常态,按照新形势下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开展以“弘扬海岛精神,争做国税先锋”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把“忠诚、法治、尽责、创新、和谐、发展”作为核心内容,并将这12字核心内容悬挂在办公大楼门厅,时时警醒每位干部。

(二)争创二个目标。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创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推手,锻造具有海岛国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创建代表海岛特色“搏浪石”文化,以文化品牌引领法治建设。

(三)落实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成立法治国税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普法联络员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工作制度到位。按照普法工作要求,以“法德讲堂”为抓手,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德讲堂管理制度》等19种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税务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权。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从细化职责、量化指标、分解责任入手,做到日常执法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同时,以绩效管理为目标,把岗位目标管理,“两权”监督等制度与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相互促进。

(四)打造四个平台。一是设立“法德讲堂”,创建弘扬传统美德、提升法治素养的活动场所。在局办公楼设立了近300平米的法德讲堂,安装投影仪等硬件设施,按照制定的宣讲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先后开展 “岗位就是责任”主题教育、诚信建设宣讲会和红色专题教育等活动,增强爱岛爱岗的敬业意识。二是开展普法教育,营建传播税法知识、提升法治意识的教育场所。以普法教育基地和税收教育基地为普法工作新载体,通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党组中心组学法、办公会前学法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税能力。近年来先后投资30余万元,创建纳税人之家、渔民夜校和军税教育培训基地等宣传场所。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搭建起“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平台。通过与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审计、纪检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通报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与检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专题讲座,建立预警机制,切实将风险理念融入税收执法、管理各个环节。四是凸显以文辅税,构建海岛特色的“搏浪石”国税文化平台。坚持文化引领,组织开展“进军营,当一天士兵,进渔村,当一天渔民,进企业,当一天工人”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不同的岗位转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定期在社区、渔村、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专栏,在办公楼内丰富走廊文化、楼宇文化等,增强了国税文化的熏陶。

(五)突出五个特色。一是发挥普法基地辐射作用,突出一个“新”字。发挥普法教育基地作用,为全县国税系统普法工作提供了平台,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大课堂,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普及活动,营造了广大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干部执法水平普遍提高,税收法治环境逐步规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突出一个“深”字。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逐步提升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依次强化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开展“法律进渔村”活动,逐渐形成社会主义新渔村的文明;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税法知识。三是以日常宣传为抓手,突出一个“广”字。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加强日常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电视播放、传单发放、解疑释惑、语音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营改增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惠民政策,使普法工作及时化、实用化、常态化。四是以专项宣传活动为载体,突出一个“实”字。每年借助四月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群众最易接受、最切合国税工作实际和最富有感染力的形式,积极开展各类税法宣传和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以开展税收调研为职能,突出一个“责”字。加强重点行业税收测算,开展专项税收调研,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以全县海上办税和渔养企业管理、水产品行业深加工、规范“渔家乐”税收秩序等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完善税收政策服务机制,出台了便民办税的具体措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建设长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该局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烟台市首家获取这一殊荣的县级部门。

【特点和效果】

通过税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也逐渐增强,为长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税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