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13年10月以来,台州市黄岩区依普办会同区委组织部、监察局、法制办、司法局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试点工作,并在全区全面推行述法考评机制,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抓手和制度平台。
【重点宣传内容】
2014年8月,黄岩区召开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推进会,在全区全面铺开以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法治宣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法治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述法考评机制。
(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2013年,选取区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路管理局三个单位开展试点,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一是深入学法。试点单位通过自学、集中培训学、专家面授学、针对形势学、岗位培训学、以考促学、以赛促学等形式着力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主动安排专业法律辅导讲座,全年五位局班子成员在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为中层以上干部组织各类法律讲座20余次,同比增长近四倍。二是带头普法。试点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带领群众学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区财政地税局领导干部带领近百名地税干部分组对120户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规范执法。以述法为抓手,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运用法治理念指导本职工作,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执法水平。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共办结各类涉路违法案件2210起,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三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质量名列台州市系统和黄岩区前茅。四是严格述法。中层干部既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者,同时也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为此,试点单位将全体中层干部一并纳入述法考评对象,实施“全面”述法。2013年,试点单位共有144名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参加述法考评,述法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二)科学设置,健全考评机制。2014年,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工作框架,推动实施“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体系。一是明确述法对象。将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部纳入述法考评范围,同时,把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述法重点对象。二是丰富述法内涵。领导干部述法立足岗位要求和履职实际,以组织领导、法律学习、法治宣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履行其它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等七大方面为重点考评内容,同时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不同的工作要求与职责各有侧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突出法律知识学习、依法决策、执法为民。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注重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并相应出台了《黄岩区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评估体系(试行)》。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评价要点》中分别增设法治素养和法两个测评项,主要包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宏观全局、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依法办事、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等内容。同时,增设正反向两张“领导干部法的考核考察评价测评表”,正向测评表涵盖了法治意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四个方面,反向测评表则罗列出10种反向行政行为情形。三是规范述法程序。依托现有的领导干部考核框架,通过撰写报告、口头(书面)述法、单位公示、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结果反馈等程序,将述法考评与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工作一并进行。述法对象在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形成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增设抽查环节,注重年内过程性工作及单位法治建设实效,汇总各类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述法考评成绩反馈。
(三)加强领导,强化结果应用。考核只是手段,只有高度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才能充分发挥述法的积极导向、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述法考评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述法考评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及时反馈考评结果。区委组织部、依普办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述法考核情况进行定量汇总,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单位与个人的同时,对考核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区党政主要领导。建立健全述法考评监督机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考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考评杠杆作用。述法考评后,考评结果与述职述德述廉情况汇总后一并反馈,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总体评价优秀等次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评为不称职等次的,视情况分别作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行政执法部门述法工作评估结果报区廉能办作为年度廉能评估依据之一,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规范。区委区政府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系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组织专题法律学习不少于三次。各单位严格按照述法考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通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形成,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单位通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促进了全社会学法用法工作。在领导干部的重视和带动下,各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较好开展。结合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各部门联动,“三八维权周”、 “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声势浩大,税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专业法宣传有声有色。同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了本单位工作人员乃至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