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七团中学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兵团、九师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要求,一六七团中学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自“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一六七团中学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校工作,牢牢把握依法治校,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将全校各项事务纳入了法治化管理的轨道,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创建进程,教育教学成绩多年来保持在九师义务教育前列,相关竞赛多次获得地区级以上一等奖,曾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兵团德育示范学校”“兵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任务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保障依法治校工作持续开展

一六七团中学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校长、书记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团中学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了依法治校工作顺利进行。长期聘请司法所、派出所领导同志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二)制定完善学校规程,促进依法治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六七团中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重点是完善了学校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利用每周行政例会,学校领导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利用教职工大会时间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记入教职工考核档案,与评聘职务等挂钩,对师德表现差的实行评优晋级一票否决。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分析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总结和提高预防在校师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法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年度考核挂钩。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利用其他时间自学《宪法》《教师法》《教育法》等与切身权益和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工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生法治教育

一是始终坚持法治副校长制度。聘请了司法所、派出所领导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举办法治报告会。司法所同志多次来我校作法治教育报告,并指导我校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刻分析其形成原因,告诫青少年学生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又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学校政教处通过学期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教育内容。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班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进行经常性教育。还利用节假日对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如寒暑假、五一、国庆放假前一天,对学生进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治教育,防止部分学生受社会不良少年的诱惑和影响。每逢“12·4”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对学生进行重点法律知识教育。通过身边案例,进行具体生动的法治教育,极大的教育了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班会课、思品课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介绍《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学生受到了具体的法治教育,遵纪守法的意识大大提高。学校非常重视课外法治教育,带领学生观看有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画,使学生充分了解毒品的危害,吸毒造成的悲惨恶果,引导广大师生珍爱自我,健康生活。宣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通过安全事故等相关资料,使学生从惨痛的交通事故展中领悟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一是联合团普法办在校园内建立了长25米、由48面彩色喷绘版面组成的法治文化长廊,长廊两头悬挂有“尚法于心”、“守法于行”两块横幅,中间内容主要分为习近平关于法治的论述、宪法知识、法治名言、法治名人、青少年法律常识等六部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内容详实,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积极践行法律;二是定期更新校园内法治宣传栏版面,根据不同节点确定不同的法律法规更新法治宣传栏版面内容;三是坚持国旗下讲法、小喇叭广播普法,通过每周一升国旗、小喇叭广播等形式,坚持定期向教师、学生等普法。

【特点和效果】

通过创建法治示范学校,不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使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推进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法治手抄报等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了文明习惯和规则意识的养成,提高了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