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黄龙县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近年来,黄龙县紧紧围绕“法治黄龙”建设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法治黄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普法为先、普治并举,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服务贯穿始终,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各项法治创建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

【任务措施】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积极推动法治县创建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2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始终坚持将法治县创建作为全县重点工作督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目标、任务、要求、责任、时限“五明确”。推行县级四套班子领导带班巡查、县乡两级领导包点创建、跨行业跨部门联合督查、依法治县联席会议等制度,县人大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治黄龙”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治建设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理和答复工作,办复率达100%,满意率为100%。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人、财、物等工作保障问题。县政府坚持把法治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经费的足额保障为“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住重点,突出普法,不断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立足“七五”普法,推进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宣传阵地提档升级,实施普法“865”工程。一是实施法律“八进”。在传统法律“六进”(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尤其是生态旅游发展,创新法律进军营、进景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讲座100余次,发放资料7万余件,本地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此外,在无量山、神道岭、树顶漫步等重点景区常年开展法治宣传,受众游客达40余万人次。通过法律“八进”,实现普法宣传全域全民全覆盖。二是打造“六个载体”:(1)在党建指挥部信息管理平台中专设司法改革板块,用“智慧普法”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随“党建四级管理服务体系”逐级传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在城区建成政务大厅维权保障、宪法公园、城西法治一条街等8处主要法治宣传服务阵地,乡镇法治街道、法治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3)建成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广场、县职业中学、县交警大队等教育基地。(4)建成神道岭、无量山两个法治景区。(5)灵活运用各类媒体,在电视台、广播、微信、报刊杂志、LED电子屏开办普法专栏。(6)建设示范点,建成一批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依法治企示范单位。三是创新“五项活动”:(1)开展点法下乡活动,群众需要什么法、指定用什么法,精准送法。(2)开展公、检、法、司“四警包村”活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3)开展“小小宣传员、小手拉大手”普法活动,以学生为纽带,带动家长、家庭和社会学法用法。(4)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经常组织法治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等。(5)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帮扶贫困的“4321”机制,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四支队伍,在开展日常扶贫工作的同时,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扶贫”。

(三)完善机制,转变职能,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着力打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一是落实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两个三”工作机制。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及普法联系卡、普法菜单卡、法律援助卡实现全县村委会(社区)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农村(社区)法治建设领域的人员、机制、载体空白以及法律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坚持“诉访分离,依法治访”,推行信访工作“五个一批”。对可能出现的信访倾向,提前预判预防一批。对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一批。对涉诉涉法信访问题,集中移转一批。对长期缠访闹访问题,依法打击一批。对疑难信访案件,集中督办一批。在依法、分类、精准解决群众诉求和办理信访案件的过程中,积极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既保障群众权益,又提高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有力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健全“三调一援”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整合行政、政法、信访、民间组织力量,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坚持常态化排调与专项集中排调相结合,排调与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相结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铸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贫困群众等更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让法治普惠更广泛人群。近三年,办理优质法律援助案件328件,援助人数330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300余件,调解成功率99%,零发案村达90%以上,“两率一度”(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的满意度)连年位居省市前列。

(四)政务公开,科学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狠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县100%的村坚持实行村务公开,全部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坚持从抓典型入手,以点带面,实施整体推进,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开展了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安全、法治社区”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规范各项管理,发挥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营造文明、诚信、法治社会氛围。各行政村,社区均建立居民、村民议事制度,普遍建立“公示栏”,做到“五公开”,较好地保障了居(村)民的知情权。二是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已初具规模。我县在全面开展依法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一个乡镇、一企、一校、两个社区、两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抓点带面,全面加强我县的依法治理工作。经过几年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依法治村的开展,使村级事务、邻里土地纠纷等问题得到了依法解决,提高了“两委会”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各单位、各部门也以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文明执法为重点,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政,增强执法透明度。县级32个部门聘请群众监督员268名,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了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公开公正的执法氛围已初步形成。

【特点和效果】

通过近年来持续不断创建,黄龙县的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民生得到较大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全民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多项工作迈进省市乃至全国先进行列。黄龙县先后荣获2013年、2015年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2014年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等荣誉,2014年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场会、2017年全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暨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现场观摩会在该县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