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西藏自治区曲水县结合正在开展的“四讲四爱”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依法预防、控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十九大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2017年9月20日,曲水县普法办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分别在曲水县达嘎乡和才纳乡四季吉祥村开展了“喜迎十九大,法律进乡村”宣讲活动。宣讲人员主要从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此次活动参与群众2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2000余份。
【重点宣传内容】
一、诉讼指南宣传内容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
二、铁路、护路宣传内容
不能在铁路沿线护栏内种植农作物;不管成人还是小孩不能进铁路排水沟;不能在铁路轨上玩耍,火车行速较快,以免来不及避让,危害人身安全;不能用石子打击火车,不仅自己会有被石子反弹伤害危险,火车内乘客也会有安全隐患;注意保护铁路信号灯;铁路沿线器材不能拿;注意小孩子,如发生重大事故,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责任重大。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内容
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等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栓等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驾驶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且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拼装或者报废机动车。严禁酒后驾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婚姻法宣传内容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关于对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是极大的伤害,有些父母放松甚至不管子女的教育,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切。父母应当教育子女不得有不良行为,应当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父或母探视子女,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中止探视权。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为了更好地体现原婚姻法规定的在离婚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并且考虑到因一方重婚、虐待、遗弃等原因导致离婚,应当确立离婚的过错赔偿原则,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新婚姻法增加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住房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补偿。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五、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内容
家庭暴力对家庭关系的和谐影响很大,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必须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为了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并考虑到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有关惩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相衔接,新婚姻法作出下列规定: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救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劝阻。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一方以暴力或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暴力或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努力提高全县公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依法规范各种涉及群众利益的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服从大局,顾全大局出发;三是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四是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依法预防、控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五是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宗教法治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党和
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繁荣发展和宗教和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