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永德县深入推进法治永德建设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永德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出台了《关于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任务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夯实法治创建工作基础。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的职能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及时研定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县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委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法治县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出台《永德县法治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永德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考核办法》、《永德县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及配套措施。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永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县创建活动,每年下拨30万元专款用于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工作需要。

(二)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证司法,全面履行法治永德建设职能。一是严格依法执政,全面依法履行党委职能。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科学、民主、法治的施政理念贯穿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过程中。县委政府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决策;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把研究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会议研究事项;把《永德县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6—2020)》与永德县“五五”依法治县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永德法治建设体系结合,构成全县“十三五”经济目标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把“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优化服务,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现市政府下放事项的“无缝对接”。组织开展了审批项目清理、承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建立了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目前,全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173项,其中县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3项,乡镇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项。建立了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政府权责边界。目前,公布县级27个政府部门和10个乡镇具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687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53258项。建立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县级5个行政审批实施部门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24项。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等商事制度改革。统一规范了县级20个部门153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标准编制工作。多措并举,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听取专家意见和集体讨论制度,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按照应诉工作规则的法定程序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年内全县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人次。三是完善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规范化文件制定规则,统一规范制定程序、制定主体、制定技术规则和备案审查制度,并以政府网站的形式公布了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45个部门单位名单。制定实施了《中共永德县委工作规则》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规定程序。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推进依法决策制度的落实,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过程全纪录,加大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与县内资深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取得推进依法行政实效后,考虑到县内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方便聘请律师代理的实际情况,2017年县人民政府与云南临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并将法律咨询服务范围引深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有专职律师为政府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对政府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涉法事务提出法律意见,提高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四是强化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执法规范促进执法公正,将执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照行政执法依据和部门“三定”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确保依法行政。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抽取评查,并将评查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建立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结合“两违”整治及征地拆迁工作,调整充实永德县湖滨城市综合管理局组成人员,在县城和永康镇构建公安、城建、国土、市场监管联动执法机制,统一执法主体、案件管理、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标识,在城镇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行政权利制约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以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和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及时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开展审计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行政机关监督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平台建设,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超市、门户网站投入运行,集网上咨询投诉、网上审批、网上查询、效能监督、音视频监控“五大功能”的电子化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建成,政务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公证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制约机制。县人大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审议“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县工作。建立了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依法审计制度、举报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案件监督、办案一体化、案件审判执行监督和案件协调等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案件超审限责任追究、处理及处罚办法》、《规范法官司法廉洁行为的“十不准”规定》等10余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三)划分行业类别、突出领域,深入推进全民普法。一是以实现全民学法守法用法为目标,在各个行业、领域、场所和各类人群中开展普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党政领导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委中心学习组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安排相应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县人大每年组织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治县办每年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县普法办每年组织全县8000余名干部职工、企业员工、村“两委”干部进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95%以上。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保证每学期法治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的普法工作大格局。全县各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相互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时机和场所,对部门主体法律进行宣传。以少数民族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送“两语”普法宣传小册子进农村,送法“进寺院、进教堂、进庙会、进农家婚庆场所”等一系列活动。扩大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普法讲师团、聘请少数民族法制辅导,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民选产生普治员和党员协管员,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网络。目前,我县成立普法讲师团13个131人,民选产生普治员和党员协管员136名,聘请少数民族法治辅导员12名。三是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作用,精心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全省“法宣在线”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开通政府门户网站、“永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工作QQ群、今日头条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四)坚持便民利民、达到群防群治,构建社会稳定大格局。一是坚持把依法治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我县启动实施了“1122”四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示范建设工程,将服务送到村、组,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生产、文化、卫生、政务等各方面服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运用,我县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大力推行“内外调解+党员陪调”模式,创新工作。全县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2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1个;村居调委会118个;企业调委会3个,由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87人,配备了118名党员陪调员,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业务。三是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创新工作模式,推行“网络覆盖+党员援助”,建立“一乡(镇)一站、一村一员、一村一牌、一户一卡”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公证有力的为当地工程项目,经济建设服务;律师工作履行好职责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所职能职责得到全面发挥。

【特点和效果】

“法治永德”建设的系统推进、稳步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多年来,永德县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全民普法的有力推进,着力解决“法不责众”、“无理取闹”、“信访不信法”等问题,在全社会构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全县118个村(社区)全面开展了创建工作,创建率达100%,其中2个村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村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0个村被表彰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余74个村通过县级命名;全县创建“法治单位”65个。我县先后两次被省级命名为“法治创建先进县”,“六五”期间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中期普法先进县”,连续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先进平安县”。